北京市苏氏围挡出租

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

发布时间:2023-07-22

新建、改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


  (一)北京工地围挡新建、改建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工地围挡,应按《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警示围护标准图集》执行;施工区域相对固定的工程可采用砌体式围墙与公共空间隔离。


  1、施工区域与社会通道应采用封闭警示亮化围挡隔离,沿线应设置提示、告示和警示等标志;


  2、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.8m,**高不超过2.5m;


  3、围挡不得用于挡土、承重;


  4、围挡底部应封闭,不得有泥浆外泄;


  5、围挡应设专人保洁维护,做到牢固、稳定无破损,整洁、美观无污染;


  6、禁止在警示亮化围挡上设置商业广告。


  (二)施工现场进出口、通道及冲洗设施


  1、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设置不宜超过2个。进出口通道及工地场内道路应硬化处理,路面平整、坚实,要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;


  2、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社会通道应采取硬化处理,及时保洁、养护,做到无坑洞、无积水等,不得影响交通及周边居民出行安全;


  3、工地车辆冲洗设施见“附件一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”相关内容。


  (三)施工现场交通组织及管理


  1、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现场交通组织方案,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,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监督检查;


  2、施工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交通组织,合理设置施工便道,在工地进出口应安排专人指挥施工车辆进出,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和社会车辆通行。


  (四)施工现场平面布置、标识标牌及材料堆放


  1、施工现场办公区、生活区、作业区在施工场地许可的情况下应分开设置,并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科学合理规划布置;


  2、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悬挂整齐明显的牌图,即工程概况牌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、消防保卫牌、安全生产牌、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;


  3、施工现场施工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,各类标牌整齐规范;


  4、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应根据材料特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,场地应平整夯实,有排水措施;


  5、施工设备、机具、原材料、构配件、料具、废料、等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分类堆放,各类材料堆码整齐,标识牌设置规范、清晰、醒目;


  6、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。不得将各种施工机具、设备和材料堆码在施工围挡外。


  (五)施工现场扬尘、环境污染控制


  1、作业面应工完料净,剩余材料、裸露土方应及时清运或有效覆盖;


  2、施工现场内裸置土石方应覆盖并压实、洒水,裸置三个月以上的土方应采取绿化措施;


  3、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、装卸、应采取有效遮盖、封闭等防扬尘措施,禁止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材料;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,实现无抛洒滴漏;出场车辆装载不超过后挡板、车轮车身不带泥;


  4、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,不得进行土方回填、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;


  5、施工过程中,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措施,现场开挖路面、拆除构筑物或其它设施、现场切割等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应采用湿作法施工。施工现场的浮土必须及时湿水清扫;


  6、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作业时间,夜间(22时至次日6时)不得进行易产生污染环境噪音的施工作业,确需施工的应办理相关许可手续;


  7、工地泥浆、污水等禁止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河道,不得堵塞周边排水设施和污染环境。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;


  8、现场禁止拌合混凝土、砂浆、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类材料,因特殊情况无法输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,确需现场搅拌的,须向监督机构申请备案,审批通过后在封闭条件下搅拌;


  9、合理安排水泥、石灰、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混合料施工时序,及时做好铺筑、压实、养护和覆盖。路面铣刨后必须在24小时内摊铺沥青。


  (六)办公生活区见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”相关内容


  (七)地下管线保护和资源保护见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”相关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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